营养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凡已通过营养指导师(三级、四级)考核 的学员请于本周三、周四(2月8日、2月9日)9:30——16:30,到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3号楼3209室领取由劳动部颁发 的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代领),并且带好1张1寸免冠照片,以备营养学会颁发结业证书。 请各位学员见通知后互相转告。
2006年2月7日
上海市营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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