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区服务中心、幼托机构、学校、养老院、公共食堂、食品企业等单位对营养专业人员的需求,开发新的就业项目,经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授权上海市营养学会和上海长春藤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联合开办营养指导师培训班,面向社会,培训三、四级营养指导师。该培训班由上海市营养学会资深专家教授授课。学员培训后,经考核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业资格证书。
一、报名条件
1.营养指导师(四级)
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书者。
2.营养指导师(三级)
A.持有高中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者(大学、大专、高职)从事相关职业的工作人员;
B.相关专业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C.在相关职业岗位工作满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人员。
*相关专业:医学、药学、卫生学、护理学、营养学、食品科学
*相关职业:医生、护士、药师、中小学卫生教师、幼儿园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保健人员、宾馆、饭店营养配餐人员
二、学习期限:2个月
周二、周四晚 18:40-21:30
周六 8:30-12:00 13:00-17:30
三、上课地点
卢湾区淡水路325号卢湾政协教育培训中心(靠合肥路)
四、培训费(含资料、考试报名费)
四级:3150元 三级:3550元
五、报名日期、地点:
6月20日、21日两天 9:00-17:00
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一号楼1203室
7月2日(周六)开课
六、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2寸半身照1张,1寸半身照2张。欲报三级的,尚须带现单位的工作证明。
七、联系人:上海市营养学会 宣老师 53828965
上海长春藤职业培训中心 金老师 64279783
2005年6月14日
上海市营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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